3.1.1标底趋于明朗化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招标标底是根据《计价规范》、拟建工程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合理的施工方法以及有关工程量消耗定额、参考价目表、参考费率[1]等确定的社会平均价格,一般由具有建设项目管理能力的业主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人根据需要也能按照上述规定测算出拟建工程的标底价格,因此招标标底趋于明朗化,已无保密必要。如广东省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试点时,在开标前一周公布标底。 3.1.2标底的作用弱化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招标工程设有标底的,标底仅作为拟建工程造价的上限控制线。投标人的所有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标底,否则为废标。按照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中标价应是既不高于标底,又不低于本企业成本的富有竞争力的拟建工程的个别价格,一般趋近于下限。 二是不设置招标标底,既进行无标底招标。一般作法是,以各投标单位的报价去掉最高、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再以基准价下浮一定百分比来控制、判断某个报价是否属于合理最低价,以此方式评定商务标。 招标标底的明朗化及其作用的弱化,使之成为评标的参考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设与不设均可。标底不再是中标的直接依据,从而避免了因标底编制失误和标底泄露对招投标活动带来的负面影响。 3.2 对投标报价的影响 3.2.1工程量清单形式下的投标报价 清单计价方式下的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根据拟建工程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企业定额及市场价格信息等确定的工程个别价格。 采用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一般由招标人提供,作为承包商计算报价的依据,投标人一般不再编制工程量清单(必要时可对其中的工程项目和工程数量进行核对),只需根据企业定额和相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报价即可,避免了因造价编制人员素质不同、工程量计算结果不同等造成的对同一份施工图纸的报价差异和风险,为投标者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 3.2.2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标底 清单计价的投标报价和综合单价反映了拟建工程的个别价格和企业先进水平,能够体现个别企业的技术、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投标企业为了中标必须控制成本、降低造价,把报价和施工方案、技术、组织和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提出有竞争力投标报价。因此投标报价应是其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的真实反映,应是低而适当的和富有竞争力的,必然低于反映社会平均水平的招标标底。 3.2.3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本企业成本 工程造价由成本、利润和税金组成。投标报价中的成本是本企业完成单位合格工程必须消耗的资源或资金数量。它由企业定额、拟建工程实际和市场价格信息确定。投标报价允许竞争但不得低于本企业成本。否则即使中标企业将会面临亏损,也不利于拟建工程的质量控制。控制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本企业成本有利于规范市场行为,防止盲目压价和过低的成本报价中标导致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等现象的发生。 3.2.4预投标 预投标是指投标企业在研究招标文件之后,正式投标之前,由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对拟建工程的相关部分向投标企业进行投标报价的活动。它是清单计价方式下招投标活动的发展和创新。投标企业通过预投标可以进一步了解拟建工程的造价信息、优选下线单位、预测成本和利润,确定符合工程实际的和建设市场行情的报价及企业报价策略,做到心中有数,从而提高报价的准确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中标的可能性。 3.3对评标的影响 3.3.1改革评标办法、制定评标细则 评标方法须适应计价方式改革的需要。科学、严密、有效的评标办法能够起到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成本,促进施工企业平等竞争并达到优选施工队伍、保证工程建设优质、高效的目的。评标办法有条件对比法、综合评定法、平均值法、系数法等,应结合工程实际采用。一般地,商务标应与技术标分开评价。对清单计价方式,可根据需要增加商务标的询标环节,即通过综合单价、主要材料单价等的咨询,进而分析其投标报价的合理性。上述环节也可采用预评审法。 应制定与清单计价模式相适应的评标细则。评标细则应系统、客观、可操作性强,采用电脑计算和大屏幕公示。增加透明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3.2完善相关机制 清单计价方式的实施,体现了我国工程造价由计划模式向市场模式的重要转变,是市场形成价格机制在基本建设领域的应用和发展。应当看到,在初始阶段由于发展不平衡和认识上的差异,难免出现新的问题。因此需要不断探索、加强理论研究和经验积累、完善相关机制,为其顺利实施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当前急需建设并完善清单计价方式下的评标机制和评标细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