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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电气和自控
7.1 配电
7.1.1 生物安全实验室必须保证用电的可靠性。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采用独立双路电源供电,当不具备独立双路电源供电条件时,应设置柴油发电机组或不间断电源;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采用独立双路电源供电,同时应设置第三电源(如不间断电源、柴油发电机组等)。备用电源应在不引起任何事故的情况下自动投入运行。
7.1.2每个生物安全实验室应设有一个独立专用配电箱。二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专用配电箱应设在该实验室的清洁区内。
7.1.3 如果生物安全实验室设置不间断电源,则不间断电源应能保证实验室主要设备45分钟的电力供应。主要设备至少应包括生物安全柜排风机、实验室空调通风系统的排风机、事故照明、动物笼具、自动报警监测系统等。
7.1.4 生物安全实验室内的电源宜设置漏电检测报警装置。
7.1.5 电源插座应采用防水型插座,并根据需要考虑预留。 洁净网
7.1.6 生物安全实验室应设有可靠的接地系统,其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Ω。
7.1.7 生物安全实验室配电管线应采用金属管敷设,穿过墙和楼板的电线管应加套管,套管内用不收缩、不燃烧材料密封。进入实验室内的电线管穿线后,管口应采用无腐蚀、不起尘和不燃材料封闭。特殊部位(如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污染区)的配电管线应采用矿物绝缘电缆。 洁净网
7.2 照明
7.2.1 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内照明灯具宜采用吸顶式密闭洁净灯,并且具有防水功能。实验室内应无强烈反光。
7.2.2 二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内应设置应急照明。
7.2.3 二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入口应有实验室工作状态的文字或灯光讯号显示。 洁净网
7.3 自动控制
7.3.1 二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自控系统必须保证各个区域的压差要求。送风和排风系统必须可靠连锁,保证压力梯度的稳定。
7.3.2 依据工艺需要,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可设内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和出入口控制系统。
7.3.3 应设排风系统正常运转的标志,当排风系统运转不正常时应能报警。备用排风机组应能自动投入运行,同时应发出报警信号,立即进行维修。
7.3.4 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有压力梯度控制和显示系统。当负压梯度超过设定值时,应有声光报警功能。
7.3.5 空调通风系统开机顺序是:先启动排风系统,再启动送风系统。关机顺序与开机顺序相反。排风系统和送风系统启动的时间间隔不应太大,应采取措施防止实验室内负压值过低。
7.3.6 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空调通风设备应能自动和手动控制,控制和显示面板应设在清洁区。 洁净网
7.3.7 自控系统应视需要设置或预留接口。
7.3.8 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任何相邻的门(含传递窗)应自动联锁。
7.3.9 当门使用电动连锁装置时,断电时两道门必须处于可打开状态。
7.3.10在紧急状态时所有门必须处于可打开状态。
7.3.11所有空气过滤器应设置压差报警和监控装置。
7.4 通讯
7.4.1 二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内与实验室外应有内部电话或对讲机装置。
7.4.2 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有传真机或其他设备,以便将试验资料传出实验室。
7.4.3 通讯系统应视需要设置或预留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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