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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1.0.1 为统一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方法,加强企业技术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设备及管道内介质温度大于等于-196℃、小于等于+850℃的外部绝热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1.0.3本标准的主要指标和规定是依据《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6-89(以下简称《施工规范》)制定的。
1.0.4本标准规定的质量检验工作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评定工作应在绝热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进行。
1.0.5 本标准必须与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配合使用。
1.0.6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术 语 2.0.1保证项目
保证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对工程质量有决定性影响的检验项目。
2.0.2 基本项目
保证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对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的检验项目。
2.0.3 允许偏差项目
在检测中允许少量检测点在本标准规定的比例范围内超差。仍可满足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项目。
2.0.4 返修工程
当工程施工质量未到返工程度时,经修补可达到合格规定要求的工程。
2.0.5 现场抽样检查
对运到施工现场的材料或材料半成品和在已经施工的绝热结构体上的取样检查。
2.0.6 观察检查
以人的直观感觉,结合实践经验,判断被检查物体是否符合标准规定的检查。
2.0.7 手掰检查
用手掰动钩钉、销钉与工件焊接或粘结质量牢固程序的检查。
2.0.8 锤击检查
用0.25kg小手锤轻击支承件的焊接部位或其它连接部位,以检查其与工件结合牢固程度的检查。
2.0.9 手拉检查
用于拉址缠绕或捆扎后的绝热绳、带紧程度的检查。
2.0.10 针刺检查
用长度大于绝热层厚度的直形针,插入绝热层中对其厚度瘀???查。
2.0.11 棒敲检查
用木棒轻敲外保护层,以发出的声响音质鉴别填充绝热层内有无空隙的检查。
2.0.12 安装容量
绝热层施工后的实际容重(kg/m3)。
2.0.13防沉层
在立式设备或立式管道上填充绝热层时,按一定间距设置的,用硬质绝燃制品制作的承重结构。
2.0.14 内衬绝热层
在可拆卸结构内,紧贴金属护壳的绝热层。
2.0.15冷态
绝热结构尚未投入使用的物理状态
2.0.16干缩性
粘稠状材料在无外力作用下,放置在空气中,因水分蒸发所引起的尺寸变化程度。
2.0.17 可塑性
粘稠状材料在外力作用下,改变其形状而不破裂,移去外力时亦不能恢复原状的物理性能。 洁净网
第三章 质量检验评定的工程划分 3.1 等级、程序及组织
3.1.1分项工程的划分,设备应以相同工作介质按台、套进行划分;管道应按相同的工作介质进行
3.1.2 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可划分为一个或几个分部工程。
3.1.3当工业设备及管道的绝热工程具有独立的施工条件时,一个或几个绝热分部工程亦可构成一个单位工程。
3.2 等级
3.2.1 本标准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均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
3.2.2分项工程的检验项目分为“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其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3.2.2.1合格
(1)保证项目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每项抽检的处(点)应符合本标准的合格规定。
(3)允许偏差项目每项抽检的点数中,应有不少于70%的实测值在本标准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3.2.2.2优良
(1)保证项目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每项抽检的处(点)应符合本标准的合格规定,其中有不少于60%的处(点)应符合优良的规定,且优良项数应占检验项目数的60%及以上。
(3)允许偏差项目每项抽检的点数中,应有不少于90%的实测值在本标准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3.2.3 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3.2.3.1 合格 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为合格。
3.2.3.2优良 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为合格,其中有不少于60%的分项工程应符合优良的规定,且主要分项工程应为优良。
3.2.4 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3.2.4.1 合格
(1)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全部为合格。
(2)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3.2.4.2 优良
(1)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全部为合格,其中达到优良等级的分部工程数量不应少于50%;且主要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为优良。
(2)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
3.2.5当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本标准的合格规定时,应返工或返修。返工或返修后的分项工程可重新参加等级评定。
3.3 程序及组织
3.3.1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程序,应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依次进行。
3.3.2 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分部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组织评定,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表宜符合本标准附录A表A.1~表A.3的规定。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宜符合本标准附录B表B的规定。
3.3.3分部工程的质量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定,质量检查部门核定。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表C的规定。
3.3.4 单位工程的质量应由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定,建设单位或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定。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表D的规定。
质量保证核查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E表E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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