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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歧视 5.1公司在雇用、 薪酬、 训练机会、 升迁、 解雇或退休等事务上,不可从事或支持任何基于种族、社会阶级、 国籍、 宗教、 残疾、 性别、 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 5.2公司不可干涉员工遵奉信仰和风俗的权利,和满足涉及种族、 社会阶级、 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政治需要的权利。 5.3 公司不可允许带有强迫性、 威胁性、 凌辱性或剥削性的性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的接触。 6. 惩戒性措施 6.1 公司不可从事或支持肉体上的惩罚、精神或肉体胁迫以及言语凌辱。 7. 工作时间 7.1公司应该遵守适用法律及行业标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在任何情况下,不可经常要求员工一个星期的工作时间超过48小时,并且员工在每个七天之内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时间。所有超时工作应付额外报酬。在任何情况下每个员工每周加班不得超过12个小时。 洁净网 7.2 除非符合7.3条(见下款),所有加班必须是自愿性质。 7.3若公司与代表众多所属员工的工人组织(依据国际劳工组织定义)通过自由谈判达成集体协商协议,公司可以根据协议要求工人加班以满足短期业务需要。任何此类协议应符合7.1条有关规定(见上面规定)。 8. 薪酬 8.1 公司应该保证它所给付的标准工作周的工资至少能够达到法律或行业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而且满足员工的基本需求,和提供一些可随意支配的收入。 8.2公司应该保证不会为了惩戒的目的而扣减工资,并且保证定期向员工清楚的列明工资、福利的构成;公司还应该保证工资、福利完全合乎所有适用的法律,而且薪酬给付的形式,无论是现金或支票,都必须合乎方便工人的原则。 8.3 公司不可采用纯劳务性质的合约安排或虚假的见习期(学徒工制度)办法,来逃避劳动法和社会安全法规中明定的公司对员工应尽的义务。 9. 管理系统 政 策 9.1 高层应该制定有关社会责任和劳动条件的公司政策,以保证这个政策: a) 包含对符合本标准内所有规定的承诺; b) 包含对遵守国家和其它适用的法律、公司签署的其它规章以及尊重国际协议和其解释(如第II 部分所列)的承诺; c) 包含对不断改善的承诺; d) 有效的纪录、实施、维持和传达这个政策,并且以明白易懂的形式供所有员工随时取阅,所有员工在此所指的是包括董事、决策阶层、经理、监督和非管理人员,不论是直接雇用、合同制聘用或用其它方式代表公司的人; e) 对公众公开。 管理审核 9.2高层管理人员应依据本标准和公司签署的其它规章要求定期审查公司的政策、措施及其执行结果,决定其是否充分、适用和持续有效.在必要的时候,应该做系统的修正和改进。 公司代表 9.3公司应该指定一个高层管理代表,不论他在公司是否担负其它职务,来负责保证公司达到本标准中的规定。 9.4公司应该协助非管理人员选出自己的代表,以便跟高层管理层就本标准规定的事项进行沟通。 计划与实施 9.5公司应保证公司上下皆能了解和实施本标准的规定;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