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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有害气体净化及排放第4.5.1条 有害气体 有害气体泛指对人和生态环境有害气体(gas)和蒸气(vapo[u]r),故英文对照词采用harmful gas and vapo[u]r,但应用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英文词的组合加以判别和选择 第4.5.2~4.5.8条 关于有害气体的净化方法 有害气体的净化方法有吸收、吸附、燃烧、冷凝等多种,这些方法都是通风净化技术中常用的。由于对这些术语的定义文字比较简短,难免有意犹未尽之处,因此对其中部分术语再作些说明: 第一,气体吸收是采用适当的液体吸收剂从混合气体中有选择地清除某些有害组分,从而使有害气体得到净化,由于技术先进、行之有效,因而在工业上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如用碱溶液或氨水吸收SO2气体等。 第二,气体吸附是采用适当的吸咐剂清除混合气体中有害组分的方法,与吸收过程不同,吸附是物质在相邻界面上的扩散过程,它又可以分为物理吸附和化学吸附两种,前者是分子间力的相互吸引作用,如利用活性炭吸附各种气体;后者是以类似化学键的力相互吸引,如用活性氧化锰吸附 汞蒸气。 第三,气体燃烧是采用燃烧方法清除混合气体中有害组分的的方法,分直接燃烧,热力燃烧和催化燃烧三种方式。通过燃烧可销毁那些可燃的或在高温状态下能分解的有害气体、蒸气和烟尘。 这种方法广泛用于有机溶剂蒸气及碳氢化合物的净化处理,也可用于消烟和除臭。 第四,气体冷凝是通过冷凝过程分离混合气体中有害组分的方法,并可兼得回收有价值成分的效益。本标准将这些术语一并收入的目的,是体现对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重视,并有助于工程技术人员加深对这些术语的理解。 第4.5.2~4.5.8条 关于大气扩散及[排气]烟囱 在通风工程中,限于目前的技术、经济条件,对某些有害气体、剧毒物质或有爆炸危险的物质尚缺乏必要的技术可靠、经济适用的净化手段,故在不得以的情况下,只好将未经净化或净化不完全的废气直接排入高空进行稀释,从而使其落地浓度达到卫生标准的要求,本标准第4.5.16条(大气扩散)就是这个涵义。本标准还把与此有关的几条术语如[排气]烟囱、烟羽、烟羽抬升高度和烟囱的有效高度等同时收入,以求相对完整。为有助于对这几条术语的内涵及相互关系的理解,列图4.5.16供参考。 第六节 通风管道及附件 第4.5.1~4.6.3条 关于通风管道 通风管道是风管和风道的统称。风管系指由薄钢板、铝板、硬聚氯乙烯板和玻璃钢等材料制作的通风管道;风道则系指由砖、混凝土、炉渣石膏板和木材等建筑材料制成的通风管道。这几条术语的命名及释义均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确立的。 第4.6.4~4.6.6条 [通风]总管、干管、支管 总管、干管、支管等术语已在本标准第三章《采暖》中建立了词条,广义上说,其内涵与通风系统各相应部分管道并无本质上的区别。考虑到采暖与通风管道所对应的英文词不同,前者用pipe,后者用duct,不能互为替代,同时在涵义上也各具有一些不同的特点,因此,本节中收录了[通风]总管、[通风]干管和[通风]支管3条术语,以示区别。 第4.6.10条 通过式风管 由于设计和布置需要,有时通风系统的风管需通过某些非本系统所所务的房间或场所敷设,只是"通过"一下,并不发生风量交换,这样的通风管段称为通过式风管。当通过式风管中所输送的是剧毒、可燃或有爆炸危险物质的空气混合物时,须采取一些特殊的技术措施,其中包括严密,无接头且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5h。 第4.6.11~4.6.13条 关于风帽 从能否防止气流倒灌和有效进行自然通风的角度,风帽可分为避风风帽和不避风风帽两大类。筒形风帽属于避风风帽,因外形大都是圆筒形的,故英文名称译为cylindrical ventilator;又因一般装在屋顶上,故国外也称其为roof ventilator,本术语同时予以推荐,伞形风帽和锥形风帽乃是机械排风系统的末端排放口,主要是用于防雨的,不具防止倒灌的功能。由于伞形风帽和锥形风帽作用相同而结构相异,常常分别用于性质和要求不同的排风系统,故单独设立条目。 第4.6.29条 风口 本条术语泛指通风、空调系统向室内送风和从室内排风、回风用的各种送风口、吸风口和回风口。值得注意的是,本标准第4.6.38条(排风口)和现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中所谓的排风口,乃是排风系统向大气中排放空气及其混合物的排放口,其涵义是与从室内排风用的吸风口完全不同的;本标准第4.3.13条(进风口)和现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中所谓的进风口,乃是机械送风和空调系统采集室外新鲜空气的孔口或装置,其涵义也是与向室内送风用的各种送风用的各种送风口完全不同的。 第七节 通风与除尘设备 本节收录了通风工程中最常用的最基本的设备术语,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通风机,按通风机的主要类型及特殊结构下分离心式通风机、轴流式通风机、贯流式通风机、屋顶通风机以及风扇、吊扇、喷雾风扇等;至于按用途和材质分类的各种通风机如排尘通风机、防爆通风机、塑料通风机和玻璃钢通风机等则未予收录。 第二,除尘器,下分沉降室、惯性除尘器、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颗粒层除尘器、电除尘器等干式除尘器和水膜除尘器、泡沫除尘器、冲激式除尘器、文丘里除尘器等湿式除尘器。 第三,有害气体净化设备,只收录了筛板塔和填料塔。 第四,空气过滤器,物指过滤室外空气中所含少量尘粒的设备,仅列出了送风净化常用的自动卷绕式过滤器。 第五,真空吸尘装置。至于和通风工程有关的热风采暖设备和送风处理设备等,均分别纳入幕之宾本标准第三章《采暖》和第五章《空气调节》中,这里不再重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