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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8条 安装高效过滤器时,外框上箭头应和气流方向一致。当其垂直安装时,滤纸折痕缝应垂直于地面。 洁净网 第五节 空调器安装 洁净网 第3.5.1条 安装空调器时应对设备内部进行清洗、擦拭,除去尘土、杂物和油污。 洁净网 第3.5.2条 设备检查门的门框应该平整,密封垫应符合本规范第3.3.1条和第3.3.2条对法兰密封垫的要求。 第3.5.3条 净化空调系统的空调器接缝应做密封处理,安装后应进行密封检查,其方法按附录四“空调器漏风率检测法”进行检漏、堵漏测量其漏风率。测量漏风率时,空调器内静压保持1000Pa。洁净度等于或高于1000级的系统,空调器漏风率不应大于1%;洁净度低于1000级的系统,空调器漏风率不应大于2%。 洁净网 第3.5.4条 过滤器前后必须装压差计,压差测定管应畅通、严密、无变形和裂缝。 洁净网 ?第3.5.5条 表冷器冷凝水排出管上应设水封装置和阀门,在无冷凝水排出季节应关闭阀门,保证空调器密闭不漏风。 洁净网 第六节 空气净化设备和装置的安装 洁净网 第3.6.1条 本节适用于空气吹淋室、气闸室、传递窗、余压阀、层流罩、洁净工作台、洁净烘箱、空气自净器、新风净化机组、净化空调器、生物安全柜等设备。本节未包括的或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其安装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应按设备的技术文件(如说明书、装配图、技术要求等)的规定执行。 洁净网 第3.6.2条 集中式真空吸尘器及其系统的安装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3的有关规定。 洁净网 第3.6.3条 设备应按出厂时外包装标志的方向装车、放置,运输过程防止剧烈振动和碰撞。对于风机底座与箱体软连接的设备,搬运时应将底座架起固定,就位后放下。 第3.6.4条 设备运到现场开箱之前,应在较清洁的房间内存放,并应注意防潮。当现场一时不具备室内存放条件时,允许短时间在室外存放,但应有防雨、防潮措施。 第3.6.5条 设备应有合格证,开箱应在较干净的环境下进行,开箱后应擦去设备内外表面的尘土和油垢,设备开箱检查合格后应立即进行安装。 第3.6.6条 设备应按装箱单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无缺件,表面无损坏和锈蚀等情况; 二、内部各部分连接牢固。 第3.6.7条 设备安装一般情况下应在建筑内部装饰和净化空调系统施工安装完成,并进行全面清扫、擦拭干净之后进行。但与洁净室围护结构相连的设备(如新风净化机组、余压阀、传递窗、空气吹淋室、气闸室等)或其排风、排水(如排风洁净工作台、生物安全柜、洁净工作台和净化空调器的地漏等)管道在必须与围护结构同时施工安装时,与围护结构连接的接缝应采取密封措施,做到严密而清洁;设备或其管道的送、回、排风(水)口应暂时封闭,每台设备安装完毕后,洁净室投入运行前,均应将设备的送、回、排风口封闭。 洁净网 第3.6.8条安装设备的地面应水平、平整,设备在安装就位后应保持其纵轴垂直、横轴水平。 洁净网 第3.6.9条带风机的气闸室或空气吹淋室与地面之间应垫隔振层。 第3.6.10条 凡有机械联锁或电气联锁的设备(如传递窗、空气吹淋室、气闸室、排风洁净工作台、生物安全柜等),安装调试后应保证联锁处于正常状态。 第3.6.11条 凡有风机的设备,安装完毕后风机应进行试运转,试运转时叶轮旋转方向必须正确;试运转时间按设备的技术文件要求确定;当无规定时,则不应少于2h。 洁净网 第3.6.12条 设备的验收标准应符合该设备的技术文件要求。 洁净网 第3.6.13条 安装生物安全柜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生物安全柜在安装搬运过程中,严禁将其横倒放置和拆卸,宜在搬入安装现场后拆开包装; 二、生物安全柜安装位置在设计未指明时应避开人流频繁处,并应避免房间气流对操作口空气幕的干扰; 洁净网 三、安装的生物安全柜的背面、侧面离墙壁距离应保持在80~300mm之间。对于底面和底边紧贴地面的安全柜所有沿地边缝应加以密封。 四、生物安全柜的排风管道的连接方式,必须以更换排风过滤器方便确定。 洁净网 第3.6.14条 生物安全柜在每次安装、移动之后,必须进行现场试验,并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Ⅱ级生物安全柜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洁净网 一、压力渗漏试验,应确认所有接缝的气密性及整个设备没有漏气; 洁净网 二、高效空气过滤器的渗漏试验,应确认高效空气过滤器本身及其安装接缝处没有渗漏; 三、操作区气流速度试验,应确认整个操作区的气流速度均满足规定的要求; 洁净网 四、操作口气流速度试验,应确认整个操作口的气流速度均满足规定的要求; 五、操作口负压试验,应确认通过整个操作口的气流流向均指向柜内; 六、洗涤盆漏水程度试验,应确认盛满水的洗涤盆经过1h后无漏水现象; 洁净网 七、接地装置的接地线路电阻试验,应确认接地的分支线路在接线及插座处的电阻不超过规定值。 洁净网 第四章 水、气、电系统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4.1.1条 洁净室内的给水排水、消防设施、气体动力、电气照明等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5、《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和《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3的有关规定。 洁净网 第4.1.2条 给水排水管道和气体动力管道穿过洁净室的墙壁和楼板应设套管,套管内的管段不得有接头,管子与套管之间必须用不燃和不产尘的密封材料封闭。 第4.1.3条 明装或暗装的电气线管,其管材应采用不燃材料,洁净室内线管的管口应用不产尘的密封材料封闭。 第4.1.4条 洁净室内的管道外表面的保温层,应采用不产尘的不燃或难燃的保温材料,保护层应采用金属保护壳。对于生物洁净室,管道保护壳缝隙应作防水密封处理,保护壳材质应能抗消毒剂的浸蚀。 第4.1.5条 给水排水管道和气体动力管道的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真空度试验和泄漏量试验,当设计无要求时,应按有关规范执行。 洁净网 第4.1.6条 水、气、电系统安装应与其他工程密切配合,严格按程序施工,并符合附录二的要求。 (责任编辑:admin) |